河北女子疑遭家暴致死,家暴在中国仍频繁发生 

街头上一幅印有“拒绝家庭暴力”的海报,三名途人经过。

图像来源,FREDERIC J. BROWN/AFP via Getty Images

29 分钟前

近日,中国河北省沧州孟村县25岁刘姓女子疑遭丈夫家暴、殴打致死的事件,引发中国大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。

根据8月24日的当地警方通报指,8月22日接获报警,经法医检验后刘姓女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,未怀有身孕。其丈夫金某及其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,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
通报称,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,对刘姓女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。

中国官媒《人民网》亦在事件发生之后,发表评论直指“对严重家暴犯罪绝不姑息”。

死者家属:结婚不久即遭家暴

8月24日的当地警方通报指,8月22日接获报警,经法医检验后刘姓女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,未怀有身孕。其丈夫金某及其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,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
图像来源,Mengcun Hui Autonomous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

据《南方都市报》报导,死者的弟弟表示死者与其丈夫于2021年结婚,但在结婚不久之后即遭遇家暴。

死者弟弟称男方有暴力倾向,而家属手中亦掌握其中一次家暴的录音,惟目前无法披露。而死者亦曾于今年7月向家人提到婚姻里面出现第三者。

据报导,孟村县妇联工作人员称死者从来没有向他们求助。

根据中国媒体《封面新闻》报导,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确认,犯罪嫌疑人金某为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,工作岗位为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。

事件公布后,引起大量网民的愤怒,微博上出现广泛讨论及关注,亦涌现多个标签“#孟村金X杀妻#”、“#河北省孟村金某将妻子殴打致死#”、“#孟村金X杀妻就是故意杀害#”的帖文,多个媒体亦相应作出跟进报导。中国知名演员姚晨亦有在微博上转载评论事件。

网民批评“那不是家庭纠纷,而是残忍的犯罪!”、“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婚姻中的女人,结婚只能敬而远之”、“这是故意杀害!”也有网民认为这些事件会吓退女性结婚的念头,与政府提倡的结婚生育方向背道而驰。

也有网民质疑事件的热度被压,“热度一减再减,为可怜的女孩发声,严惩凶手!”、“压热搜有什么用? 不想着完善婚姻内各种问题引发更高效率的法制法规,结婚率只会越来越低!”、“两分钟撤到没影,牛的”。

长期致力于妇女及儿童权益的律师万淼焱,过去也代理过与家庭暴力相关的案件,万淼焱告诉BBC中文,根据中国多家媒体报导,死者与其丈夫均曾就读于政法职业院校,双方曾学习法律,按理说不缺乏家暴相关法律知识,但这次的罪案仍然发生。

万淼焱指,“为什么仍会发生”的根源在于懂法律并不能与“不施暴”或“能自救”划上等号。

万淼焱说:“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更像‘支配与占有’的极端化——吃醋、占有、经济控制、羞辱、隔离社交,到肢体暴力,往往呈现不断升级的链条。”她表示,懂法的人也可能选择以暴力维持控制,并错误地相信自己能够摆平后果,“法律知识并不会自动修正价值观与冲动。即便双方具备法律背景或身在系统,羞耻、名誉、工作、关系等现实阻力,仍可能让受害一方不敢或来不及求助,施暴一方也可能知法犯法。”

万淼焱又指,根据中国现行关于家暴的法律体系,长期的家庭暴力往往会根据虐待罪来追究刑责,“但倘若其中一、两次家暴即具有酿成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严重后果的话,则这一、两次暴力应单独认定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,与虐待罪一并追究。”

“家暴不是家务事”

长期以来,家庭暴力在中国都被视为是“家务事”。

经过中国民间社会长期推动之下,中国于2015年颁布第一部《反家庭暴力法》,并于2016年3月实施,在法律层面正式对家庭暴力作出明确的界定。

在此之前,中国于1992年开始实施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而2001年在《婚姻法》修正案首次纳入“反家暴”,“家暴不是家务事”这个概念才遂渐被人广泛认知。

法律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
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于2011年的一份调查,结果显示中国有24.7%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,而其中90%以上受害者为女性。

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的介绍,近年从检察机关起诉的家庭暴力犯罪情况,当中以故意伤害、故意杀人、虐待等罪名为主,约占八成。

来自“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”持续发布的民间监测报告指,有基层法院统计,自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施行以来,涉家庭暴力类案件约占婚姻家庭纠纷案的21%。

然而,即使有了专门的法例,但十年过去,发生在中国的家暴情况仍然屡屡发生。

自该法例从2016年实施至2019年底,根据“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”统计,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,和家暴相关的命案高达942宗。

近年有多宗被中国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,其中一宗是2020年的时候,30岁的藏族女子拉姆在直播期间,遭到前夫泼洒汽油后烧成重伤,并于16日之后去世。

当时案件亦在网络上引起中国网民对女性面临家暴处境的高度关注,其前夫最终于2021年被中国法院因其犯故意杀人罪而判处死刑。

每当发生严重家暴犯罪事件,社会上都会出现众多反家暴的讨论及声音。

为何家暴犯罪仍屡屡发生

一幅示威的标语,图画中的女子被双手掩着嘴巴,印有“Tell Someone”的字眼。

图像来源,Andrei Pungovschi/Getty Images

有了《反家暴法》,在落实的过程中,尽管有所进展,但是仍然面对着诸多的挑战与困难。

在不少人的观念中,家暴仍然是一种私事或家务事。

一直关注中国家庭暴力状况、从事妇女权益工作的曾小姐(化名)告诉BBC中文,法律出台之后,重要的是在实践过程中的重视,“这个案件出来之后,妇联说没有接到过当事人的求助,朋友说刚结婚不到十天就被家暴,告诉过家人、让对方写过保证…但后来女方很少跟家人说,夏天穿长衣长裤,这些都让我们看到家庭暴力不是简单说一旦立法就万事大吉。”

曾小姐说,所有处理家庭暴力的相关单位都需要去真正了解家暴的特点、履行自己的职责,例如警察在事主第一次报警便需要认真对待,“也包括家人、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怎样做好积极的旁观者,怎样做有效的支持者。”

据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统计的数字,2024年,中国检察机关就家暴犯罪事件逮捕490余人、依法起诉410余人;而2024年1月至10月,全国法院共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199 份,截至2024年10月底,各级人民法院作出近2.6万份人身安全保护令,在过去九年整体呈上升趋势。

中国各级妇联是家暴受害者的求助组织,家暴受害人可以寻找离居住地最近的妇联组织进行投诉及求助。

然而,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的报告指出,至今仍有很多人把家暴视为私事,经历过一次调解和求助后,很多人不会再次尝试。

报告亦指,妇联工作中有很多人忽略甚至刻意省略家暴行为中的暴力成分,并将其等同于家庭纠纷来处理,导致受害者无法第一时间得到司法协助,令到证据缺失、伤害反复发生。另外,调解结果多为谅解,在调解结束后,缺乏对事件的回访工作。

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曾发表《家暴受害人困境研究报告》,里面指出在受害者在对外求助过程中,普遍面临“不被理解”、“回应的及时性不足”、“家暴严重性的认知程度不足”等问题。而公安机关是受害人最普遍的首次求助对象。

家暴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,亦多次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,曾小姐说,除了执法之外,更重要的是预防及教育的工作,“法律有规定,从幼儿园到各级教育机构都要进行反家暴的教育、进行家庭美德的教育,但是快十年过去了……我们的教育部门有没有落实出台相应的指引?比如一年开多少节课,针对不同年龄、专业的学生又有哪样的课才能够防止家暴?”

曾小姐表示,家庭暴力背后的核心是源自不平等的性别关系,“不是简单说防止家暴就可以,还要去教育性别平等的观念、打破性别的成规定型、不平等的性别关系,这些都要做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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