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宪法法庭“实质瘫痪”十个月,谁来保障人民权利? 

台湾宪法法庭开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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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宪法法庭近半大法官缺额,陷入停摆危机。

    • Author, 蒋宜婷
    • Role, BBC中文记者
  • 16 分钟前

提起在宪法法庭的八年,前大法官黄虹霞有许多风光往事。

现年71岁的她,是台湾第一位律师出身的大法官,前年届满卸任。她在任内参与多起台湾重大释宪案,包含宣告《不当党产条例》合宪,认定国民党应返还在威权统治时期不当取得的财产。

她也为无数穷尽救济手段、而提起释宪声请的一般人民写下判决。卸任前,她以《宪法》应保障人民诉讼权为由,使一桩缠讼27年的司法冤错案,得以提起再审,当事人最终被法院宣告无罪。

但过去十个月,这个曾使她自豪的宪法法庭,却近乎停摆、失去审理和释宪的功能。

黄虹霞向BBC中文说,“大法官要独立于政治,宪法法庭不能运作,就是偏了,没有尽到保护人民的责任。”

台湾宪法法庭负责审查法律是否违宪,过去曾促成“万年国会”改选、推动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废除“父权优先条款”等,深刻影响社会进程。

但自去年10月底,宪法法庭七位大法官任期届满卸任后,却迟迟无法补足缺额。

台湾宪法法庭由15名大法官组成,依据“任期交错制”,每4年更换半数,任期为8年。

当大法官有缺时,总统有大法官提名权,其提名的大法官人选,须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。这个制度设计,是透过行政权与立法权的相互制衡,以确保大法官的公正性与独立性。

但总统赖清德上任后,台湾立法院朝小野大,政治冲突频繁,其两度提名的七名大法官人选,分别在去年8月、今年7月,全数由国民党与民众党占多数的立法院否决。

台湾宪法法庭审理画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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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大法官黄虹霞(右)为台湾第一位律师出身的大法官。

“无法释宪”的宪法法庭

台湾并非第一次面临国会多数阵营与总统党籍不同,在野党对于大法官人选意见与总统不一致的情况。

2007年,前总统陈水扁第二个任期时,国民党为国会多数,民进党籍的陈水扁提名的八位大法官中,有四位未通过国会同意任命,直到下一任总统马英九上任后才重新提名、任命。

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苏彦图向BBC中文表示,“这次状况比过往更为极端”,大法官人事权被政党用于政治攻防,不仅对司法独立性产生挑战,也直接造成宪法法庭超过十个月“陷入被瘫痪的状态”。

苏彦图解释,去年底台湾立法院通过的《宪法诉讼法》修正案提高宪法裁判门槛,宪法法庭参与评议的大法官须至少“十人”、并有“九名”以上同意才可宣告违宪,目前宪法法庭仍可持续收受民众与各机关的释宪声请,但仅剩八位大法官在任的宪法法庭,只能初步决定案件“不受理”,无法达到进行实质违宪审查的基本开会人数。

这意味着宪法法庭失去“释宪”功能。

根据司法院《宪法法庭月报》最新统计,2021年至2023年,宪法法庭每年平均作出18起判决;但自2024年十一月至今年七月,释宪判决或实体裁定数字维持挂零。

曾参与多起宪法诉讼律师洪伟胜向BBC中文指出,去年11月起,大法官就没做成任何解释,唯一能做的是裁定不受理案件,“这比完全停摆更不理想”,如果大法官满额、涵盖更多元声音,即使三名大法官决定“不受理”案件,民众还可以期待其他十二位、有较高机会提出不同意见。

宪法法庭设有审查庭,由三位大法官组成,负责初步审查声请案件,可以决定案件“不受理”,若有三人以上反对,则会进行全体大法官的评议。审查庭任一大法官认为案件应受理,则会将案件送交全体大法官进行评议,以多数决决定是否受理。

立法院外支持台湾同志婚姻合法化的群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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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17日,在大法官释宪禁止同性结婚违宪的2年后,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
人民声请释宪比例多过九成

宪法法庭被视为台湾宪政体制的“最后守门员”,负责确保“宪法的最高性”,审查法律或行政命令是否抵触《宪法》。若判定违宪,相关法条将失效。

大法官解释或宪法法庭判决,让法律条文能符合时代变迁,保障人民基本权利。例如1990年台湾迈向民主化之际,大法官为第一届多年未被改选的中央民代设下了确切退职期限,促成国会全面改选。

近年更有不少大法官裁定《民法》条文违宪,保障人民平等权的案例,包含废除“父权优先条款”,使女性有继承权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行使亲权“不再以父亲意见为主”,以及宣告“禁止同性结婚”违宪,使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。

前大法官黄虹霞向BBC中文表示,宪法法庭对多数人可能陌生,以为宪法法庭只处理政治纷争,但其实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民众,尝试透过声请释宪捍卫自身权益。

“许多人以为,自己跟法院永远不会有关系,但任何人都可能遭受权利侵害,我们案件其实九成以上都是人民申请案。”

黄虹霞说,其先前透过释宪救援的冤错案,在最高法院宣判那日,她也去到现场,当天当事人得知无罪结果,眼匡发红泛泪,“很多人像他这样,很苦有冤屈,”透过此案,她也更确信大法官的职责,是实际让人民能够获得权利保障。

“每一个案件都很重要,人民要到宪法法庭来,要先打诉讼、穷尽各种救济管道,经历了很长段时间。”

根据司法院2022年起的统计,近三年来,宪法法庭收到的案件,由人民提出声请的比例超过98%。

释宪结果遥遥无期

宪法法庭人事卡关,也意味着案件已被受理的声请者,短期内无法等到释宪结果。

黄虹霞为2015年由前总统马英九所提名的大法官,已于2023年卸任,但她任内受理的声请案,还有六件因为大法官无法开会评议而悬宕,她认为这严重损及人民权益,人民往往都是经过多年诉讼程序,最后才会向大法官声请释宪。

“大法官的职务是维护宪法、保障人民基本权利,无论如何,都不该停下来。”

值得留意的是,司法院七月时表示,目前有88件已经受理的释宪案,无法进入实质审理程序。这其中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收养限制、劳工加班资格认定、言论自由案件,以及近期受到关注的“性暴力追诉时效是否违宪案”。

2024年3月宪法法庭受理的“性暴力追诉时效是否违宪案”,是台湾首次由性暴力幸存者集体向宪法法庭争取权益救济的行动,该案有多名儿少性侵害幸存者参与释宪,其主张2006年以前的性暴力案件追诉期仅有20年,但许多受害者事发时为国小或幼稚园学童,成年后才敢求助,却因为超过追诉时效而被法律排除,无法对加害人提出告诉。

该案参与释宪的当事人与妇女团体日前曾举行记者会,呼吁立委应积极行使同意权,让大法官有足够人数开会,其案件能被审理。

台湾司法院外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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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权是台湾宪政运作核心的五权之一。

权力失衡

不少法学专家都已公开指出,宪法法庭停摆产生的政治效应不容忽视。

司法权是台湾宪政运作核心的五权之一,可透过司法审查检视行政立法部门行为是否合宪,进行制衡、防止政府权力过度集中。

苏彦图表示,宪法法庭功能包含审理行政跟立法机关间的争议,其可作为中立第三方的角色,透过解释宪法、统一法律解释等职权,化解行政立法在预算、人事同意权、职权行使等方面的冲突,维护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。

他解释,台湾现在为分立政府,行政、立法部门由不同政党掌握控制权,宪政冲突会更为明显,宪法法庭一但停摆,意味失去一种仲裁机制,可能导致争议进一步扩大,“对民主宪政是很大的挑战”。

去年宪法法庭就曾针对立法院通过的“国会改革法案”进行宪法审查,宣判部分条文违宪。

其实,民主国家的运作,行政权也需宪法制衡,防止其滥权。

洪伟胜指出,立法院杯葛大法官人事,导致宪法法庭无法运作,也可能造成行政权扩张,“如果朝野对抗的态势持续发展,执政党一样有可能违宪,其可以不提名人事、不编预算,不副署跟公布立法院通过的法律。”

值得留意的还有,这两次赖清德提名的大法官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长人选,由于司法院长由大法官出任,前司法院长也在去年十一月届满卸任,目前司法院正副院长都仍悬缺,只有代理院长跟副秘书长在职。

洪伟胜指出,代理院长仅是过渡性质,司法院负责司法行政及相关政策,司法院长悬缺对行政量能产生影响,代理者领导权威跟正当性不足之下,也难以推动重大政策。

前司法院长许宗力任内,曾承诺成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,强化少年保护,但该政策争议高,相关规划须继任者有改革决心;另外司法院先前提出的刑事案件妥适量刑法、精神卫生法强制住院法官保留等法案,都因届期不连续需要重新送审,司法院长空缺使外界对于延续改革或作出新的决策产生疑虑。

台湾立法院审查草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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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朝野冲突频繁,大法官人事同意案两度被杯葛。

突破僵局

大法官人事悬宕所造成的僵局,有何解方?

黄虹霞认为,现任大法官应积极行使职权,宪法法庭能直接拒绝适用新修的《宪法诉讼法》,让八名大法官回到旧法不受评议人数门槛限制的情况,继续受理与评议案件。

黄虹霞主张新修的《宪法诉讼法》有违宪疑虑,大法官评议人数门槛过高,剥夺人民受宪法保障之诉讼权。

她解释,宪法法庭的责任是维护民主宪政合理运作,大法官具备一定自主权,法律位阶的《宪法诉讼法》若抵触《宪法》应视为无效,也有权拒绝适用现行法律,持续受理释宪声请案。

日前宪法法庭不受理案件的协同意见书,也有三名大法官指出《宪法诉讼法》提高宪法法庭参与评议及作成裁判的最低人数门槛,对宪法法庭得否受理、得否为违宪宣告等审判权核心事项造成严重限制。

洪伟胜指出,大法官在宪法审判权的行使范围与程序规范有一定自主空间,要以现有人数宣告《宪法诉讼法》违宪有可能,但“需要大法官的勇气”,宪法法庭内部也有不同意见,“主要是担心社会观感,不是投票产生的大法官,怎么可以否定多数民意?”

台湾司法院外宪法法庭招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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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法庭目前仅能不受理民众释宪声请,运作形同停摆。

状况仍不乐观

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向BBC中文表示,目前大法官近半缺额,部分专家提出宪法法庭可直接宣告《宪法诉讼法》违宪,有危司法威信跟公正,正当性也不足,“宪法法庭不能运作是政治部门惹的祸”,能解决僵局的并非大法官,而是取决总统与立法部门能否对人事案达成共识。

随着立法院九月新会期开启,赖清德会否提出新一轮大法官人事,也受到更多关注。

廖元豪指出,先前《立法院职权行使法》遭宪法法庭判决部分违宪,在野党认为偏颇,对大法官人选有更多疑虑;当前台湾立法行政部门彼此高度不信任,也使大法官提名更为困难,赖清德第一次提名的大法官人选,被蓝白两党认为酬庸意味浓厚,第二次提名人选虽然相对中立,也有双方都认可的人选,但时值大罢免投票前夕,立法院对立氛围浓厚,无法理性表决。

“立法院希望总统提名前先商量,人选要协调讨论,但目前朝野阵营对话意愿不高。”

苏彦图指出,总统提名大法官前,有法界组成的专业审查小组先行筛选名单,确保其司法专业、及受到该领域的普遍认可,如果总统要与其他主要政党分享大法官提名权利,不仅与现制逻辑不同,也可能让大法官任命更为政治化,“大法官会被贴上总统的人、或是国会的人的标签。”朝野如何协商妥协,仍有诸多要讨论之处。

洪伟胜认为状况并不乐观,现状不仅难以出现朝野都满意的大法官人选,经历两轮提名全数在立法院被否决,有意愿出任大法官的人也更难寻觅;另外,若只有几位大法官被成功任命,还是可能发生无法满足评议人数门槛、进行违宪审查的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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